1)第五百一十七章 神格_术士的低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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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亚连先生,其实我也有一个不情之请。”亿万光辉之主开口道。

  微微皱动了一下眉头,亚连问道:“什么事情?”

  亿万光辉之主将一道光打在喀秋莎的身上,道:“我在这个女孩感受到了一股力量,这种力量对我大有裨益,而这个女孩的力量是从你那里得到的,所以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从你那里得到这种力量。”

  “太阳之火吗?”亚连立时反应了过来,对方乃是亿万光辉之主,听名字就知道修炼的是光之法则。

  而太阳作为这个世界最大的光源,虽然独自衍生了一种独立的法则,但是和光之法则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。

  所以修炼太阳发的修炼者,必然修炼着光之法则,最大的例子就是艾索伦,祂的神号都是光与太阳之神。

  不过修炼光之法则的修炼者却很难修炼太阳法则,因为这个维度宇宙的太阳本身就是一个矗立在虚空之中,向着四周散发无量光芒的巨大无匹的世界,所以太阳法则是铭刻在整个维度宇宙之中的,除了在太阳世界中外,在其他的世界之中隐藏的极深,非常的难以领悟。

  不然那么多年,也不至于只出了艾索伦一位修炼太阳法则的神魔。

  翻阅了一下传承之书中有关太阳法则的记忆,亚连对于太阳之火的价值有了一个较为直观的了解。

  “太阳之火可以给你,但是如果你要太阳之火的话,仅仅只是你的血液价值可不够。”亚连淡淡的说道。

  答应了?

  亿万光辉之主微微一怔,他只是想要借着这个借口,拒绝亚连的要求,完全没有想到亚连居然答应将他的要求,将力量分给自己。

  要知道,分给他和分给眼前这个小丫头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

  分给喀秋莎可以叫做赐予,就像亿万光辉之主将自己的力量赐予自己的信徒一般,只是将自身力量的使用权给予对方,所有权其实还在亚连的手上,只要他想,动念之间便可以收回。

  而将力量分给亿万光辉之主,则是将使用权和所有权都给了他,亚连将会永远的失去这一部分力量。

  不过,下一刻亿万光辉之主就没有理会那么多了,他的内心就变得无比的火热,要说他对太阳之火没有想法,那是不可能的,恰恰相反,他对太阳之火十分的渴望,比其他的光之法则修炼者更加的渴望。

  因为这有关亿万光辉之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秘密。

  事实上,他称自己为亿万光辉之主不是没有原因的,因为他有着不止一种的状态,此时他显露出来的这种散发着银白色光芒的状态,被他称为‘银月’,但是仅仅是月亮,不可能代表所有的光辉,所以除此之外,他还有着另外一种形态——炽阳。

  也就是说,他可以化身为太阳,或者月亮。

  但是从教会不,应该说从亿万光辉之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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