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声立即去主院通风报信。
阮母听到消息,没说什么,只道,“知道了,不用管,随她去吧。”
下人们见状,只得听令。
有了阮母的发话,第二天阮父起来,竟也没人想起来跟他说一声,估计都以为他知道了。
而阮柔这边,一夜的时间,顺利将行李收拾好,翌日清晨,整座宅子安安静静,只少许下人已经开始忙活,正好方便她搬出去。
从后门出,上了马车,载着行李悠哉往新宅子去。
说起来,她新添置的宅子,比阮宅距离胭脂铺还要近一些,当然,面积也更小,可住她一人绝对绰绰有余。
稍安顿下,让下人们好好整理,她连早膳都没用,直接去了胭脂铺。
自从生意好起来后,各种乱七八糟的事也多了起来,她心知肚明为何,每一个成功的商人背后,或许都有一位有权势的官员,故而近些日子也在寻找合适的山头,只是这种事情疏忽不得,还得细细打听,暂时只得先应付着。
听完小方管事的汇报,阮柔来到后院,今日约了黄娘子一起商量新款的胭脂,地点就定在后院。
“东家。”黄娘子正沉浸在胭脂的配色中,见状连忙行礼。
“不用客气,颜色试的怎么样了”
黄娘子有些纠结,将方才的半成品拿出来,“东家,不大成功,你看这颜色,太深了。”
阮柔看去,只见一盒颜色有些粉紫的口脂,她取出一些,在手臂上试色,竟意外发现不错。
“这眼神很好啊,”她稀奇看向黄娘子,不明白对方怎么会说这颜色不好。
黄娘子吃惊道,“这颜色不够红,怎么会好。”
阮柔一愣,这才明白两人的分歧,黄娘子明显更偏向于传统的大红色,越是纯正的红越好看,而自己则更看重颜色本身,就如这款豆沙色,虽然比起正红偏暗,但明显不怎么挑皮肤,整体色调偏温柔有气质,绝对是一款有潜力的口脂。
也没怪罪的意思,人的审美本就各有不同,说来还是她的问题,只让黄娘子一个人忙上忙下,却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一环。
暂且顾不上这茬,她将店里空闲的人都叫过来,让她们试这款口脂。
不出意料,除去一位年纪稍大的店员表示不大喜欢外,其他人都表示很满意这个眼色,其中更是有一人直白道,“正红的口脂是好看,可我皮肤偏黄,涂大红是真不好看。”说着还露出些许苦恼。
阮柔对结果表示很满意,而黄娘子则有些失神,自己竟然差点就排除了一款成功的口脂,真是罪过大了。
要知道,每一款新口脂都得经过无数遍的实验,材料的种类、用量一点点更换修定,最后或许能配出一款不错的颜色,再上架店铺,经过客人的选择,才能成为店的招牌,大多数时候,她们都只是在做无用功。
想起其中花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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