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31章 【图谋他人的优质物业】_我要做港岛豪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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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万港币如果丢了,自然会很难过。

  当然,哪怕是吴光耀,无缘无故的丢了100万港币,怕是也得心痛两天吧!

  “你莫要担心,这事晚点我交给律师来处理,廖家没有钱,就叫他拿物业来换,晾他也不敢拒绝!”

  吴光耀的话就想一针镇定剂,李翠立马觉得没事了!

  两女走后,吴光耀在办公椅上面陷入思考。

  可以肯定的是,吴光耀根本看不上廖创兴银行,因为家族色彩太隆重;

  而且规模只能算小银行,存款不过几千万港元;

  再加上这次声誉受损严重,根本没必要去劳心费力。

  不过,廖宝珊有本岛西环‘地王’之称,在西环拥有大量的地皮和物业,显然这次是保不住多少了,恐怕得出售大部分物业来保住廖创兴银行。

  而吴光耀正是盯上了他手中的优质物业,挑选几处好物业,倒也可以!

  优质的物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,吴光耀自然很稀罕。

  最终想了想,决定给李翠开一个置业公司吧,好歹为自己也生了一子一女;

  吴光耀自己需要好的物业,完全可以在1966年到1967年购买,所以这次机会就让给李翠吧。

  ..........

  社会上的一些人常会说这样的话:

  “社会上的钱全部聚拢在银行了,银行还会没有钱?”

  “你家这么有钱,是开银行的吧?”

  银行的人常会以这样的话来回敬:

  “那些钱怎么可能是我们的?”

  “我们不过是替储户保管而已!”

  若是让廖宝珊来回答这个问题,他会怎么回答呢?

  他显然不会说:“储户的钱,就是我廖家的钱!”

  但是,廖宝珊的实际行为,显然有这个嫌疑。

  当然,他并不是把储户的钱直接据为己有,他仅仅是挪用;

  廖宝珊的银行本身是恪守信用,存取自由,从未发生不兑付储户取款的事情。

  但凡商业银行都要挪用储户的存款,以钱生钱——贷款给他人,然后连本带息收回,这是一般商业银行的盈利之道;

  但是廖宝珊不同,他的挪用是先把银行的钱转到自己名下,然后用于自己的投机事业!

  别的银行是间接投资,他是直接投资——自己贷给自己,大炒物业。

  这种行为,银行业是不允许的;

  港岛虽然没有立这样的法(欧美有),但是所有银行都恪守这样的准则。

  所以一些同行就说廖创兴虽然是银行,但是做事风格却是银号,行事没有银行的稳健。

  再加上廖创兴银行为了拉存稿,不顾行业规矩,大肆提高存款利息;

  特别是对于100港元到1000港元左右的储户,利息更是给的高。

  别以为别人是傻子,大额存稿不给高利息,这正好说明廖宝珊的聪明。

  一般大额存款的人,都是老板,以后可能都需要大额贷款;

  但是廖创兴银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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