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)第一章(1)_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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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。他厌恶半夜在一个陌生的身体旁醒来,讨厌早上与一个外来人共同起床,不愿意别人偷听他在浴室里刷牙,也不愿意为了一顿早餐而任人摆布。

  那就是他醒后发现特丽莎紧摄着他的手时如此吃惊的原因。他躺在那儿看着她,不能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。想了想刚才几个小时内的一切,开始觉出某种从中隐隐透出来的莫名快意。

  那以后,他们俩都盼着一起睡觉。我甚至要说,他们做爱远远不具有事后睡在一起时的愉悦。她尤为感奋,每次在租下的那间房子过夜(那房子很快成为托马斯遮入耳目的幌子),都不能入睡;而只要在他的怀抱里,无论有多兴奋,她都睡得着。他总是轻声地顺口编一些有关她的神话故事,或者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,单调重复,却甜蜜而滑稽,蒙蒙胧胧地把她带入了梦乡。他完全控制了她的睡眠:要她在哪一刻睡觉,她便开始打盹。

  睡觉的时候,她象第一夜那样抓着他,紧紧攥住他的手腕、手指或踝骨。如果他想翻身又不弄醒她,就得用点心思,对付她哪怕熟睡时也未松懈的戒备。他从对方手中把手指(或手腕之类)成功地轻轻抽出,再把一件东西塞进她手中(卷成一团的睡农角,一只拖鞋,一本书),以使她安宁。而她抓住这些东西也就象抓住了他身体的一部分,紧紧不放。

  一次,她刚刚被哄入睡了,还没有完全入梦,对他仍有所感觉。他说:“再见,我走了。”“去哪?”她迷迷糊糊地问。“别的地方。”他坚决地说。“那我跟你走。”她猛地坐在床上了。“不,你不能走,我得永远离开这里。”他说着已走到前厅。她站起来,跟着出门,一直盯着他,短睡裙里是她赤裸的身子,脸上茫茫然没有表情,行动却坚决有力。他穿过门厅走进公用厅房,当着她的面关上了门。她呼地把门打开,还是继续跟着。她在睡意中确信托马斯的意思是要永远离开她,她非拦住不可。终于,他下楼后在一层楼的拐弯处等她。她跟着下去,手拉手将他带回床边。

  托马斯得出结论: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,岂止不同,简直对立。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(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),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(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)。

  半夜里,她开始在睡梦中呻吟。托马斯叫醒她。她看见他的脸,恨恨地说:“走开!走开!”好一阵,她才给他讲起自己的梦:他们俩与萨宾娜在一间大屋于里,房子中间有一张床,象剧院里的舞台。托马斯与萨宾娜做爱,却命令她站在角落里。那场景使特丽莎痛苦不堪,极盼望能用肉体之苦来取代心灵之苦。她用针刺入自己的片片指甲,“好痛哩!”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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