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五十九章 沐羽晨心中的“我”_无限幻世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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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蒙德.弗洛伊德,犹太人,奥地利精神病医生及精神分析学家。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。弗洛伊德认为被压抑的**绝大部分是属于性的,性的扰乱是精神病的根本原因。而在对于人类人格的构成理论中,弗洛伊德将人格分为了本我,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。

  “本我”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,从出生日起算即已存在。简而言之“本我”所代表的,就是你自身原始**、冲动和生命力的集合,人类的基本生理需求型内容都属于这个范畴。

  “本我”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,也是灵魂中纯洁的部分。“本我”按快乐原则行事,它不理会社会道德、外在的行为规范,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,避免痛苦,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,生存及繁殖,它是无意识的,不被个体所觉察。

  “本我”存在的唯一意义,就是满足自身的需求。从某种意义而言,“本我”就是绝对的“自私”,沐羽晨认为它代表着自我意识中,属于潜意识的那部分内容。

  “自我”是个体出生后,在现实环境中由“本我”中分化发展而产生,由“本我”而来的各种需求,如不能在现实中立即获得满足,他就必须迁就现实的限制,并学习到如何在现实中获得需求的满足。

  “自我”在德文原意中既是“自己”,它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、感觉、判断或记忆的部分,“自我”的机能是寻求“本我”冲动和**得以满足,而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伤害,它遵循的是“现实原则”,为本我服务。

  从本质上说“自我”,就是对本能和现实间的冲突面做出适应和调整之后,所最终形成的行为意识层面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“自我”是一种,具备妥协性和兼容性的意识。沐羽晨将“自我”归结与自我意识中,支配人性和现实行动的主意识,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主人格。

  “超我”,是人格结构中居於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,也是人格之中代表自身理想的存在。“超我”是由於个体在成长的过程之中,通过对于社会道德、文化环境等讯息,完成自我价值观的最终独立。

  “超我”的作用在于监督、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,就如“超我”这个词语一般,其存在的根本特性就是追求完美,并最终让自身进化成为完美的存在,也就是炼金术中所说的“完全的存在”。

  但是正是这种对于完美的追求,“超我”与“本我”一样属于非现实属性,也正因为这一点,“超我”这种人类意识的完美形态,对于普通人而言实在负担过重了。于是在正常的世龗界里,大部分人的”超我“也是以无意识形态,存在于人类精神层面之中的。

  在人类自身对于“超我”的描述之中,“超我”被用来要求“自我”,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“本我”,而它此刻所遵循基本规则,也就是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。(八度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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