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46章 苦茶_我的灵魂伴侣是自由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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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是陆玄冬的随身读物。

  真人看起来比想象的高,这是陆云琛见到秦春晓时的第一个想法。

  没有了男排球员里常见的大块头的对比,秦春晓实在是很高挑,而且很结实,陆云琛像妈妈一些,骨架偏细,就明显感觉秦春晓的手臂、腿是比他粗的,但又不显笨重,反而给人修长有力的感觉,像精瘦的豹子。

  而且他很俊美,可以说是陆云琛见过的最好看的混血儿,完美兼具了东西方的外貌优越处,立体骨相、细腻皮相,眼睛更是亮点,即使放在娱乐圈里,陆云琛也敢给秦春晓打12分。

  这很难得,因为作为赵昭颜的儿子,即使是白明那样靠脸上位的流量,第一次见面时,陆云琛也只是意思意思给对方打了个85分,心里觉得对方算得上好看,但妆容太重了,眼中还有着浓烈的欲|望。

  陆云琛不讨厌欲|望,偶尔还会被吸引,甚至在开始渴望爱情的青春期,也思考过,如果有一天他爱上了一个危险的人,他会不会变得明知道对方不怀好意,却依然一头栽进去,然后感化对方。

  其实这小伙对自己的恋爱脑还是有点认知的。

  但作为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傻白甜,成年以后,尤其是被他哥送进食品厂进修了几个月后,只要情况允许,陆云琛能一辈子不接近那种危险角色。

  因为这会儿他已经认知到,就如脑残无药医一样,坏种也是无法被感化的。

  陆云琛的变化简称“被他哥以及食品厂内的小社会收拾清醒了”。

  秦春晓在球场上也是有欲|望的,他的眼睛在比赛高|潮时亮得就像一颗蓝色的恒星,但那种欲|望是更加明亮且安全的,这让他给人的整体观感非常好,是一种野生动物似的生命力,平时又看起来很安静理性。

  对,这个人就像肖邦的钢琴曲一样,看似温柔冷静,实则内含勃勃生机。

  近看以后,陆云琛才意识到自己曾经说过的“秦春晓应该减肥保持美少年模样”的话是多么可笑,若没有健美矫捷的肢体,这位野生系天花板的魅力岂非要被削减几分?

  陆云琛犹豫一下,还是压低了声音提醒:“他、他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书。”

  秦春晓抬头,对他点头打了招呼:“我知道,是他说我可以看这个打发时间,既然你回来了,我也走了。”

  他起身,将搭在沙发上的呢子外套罩身上,而且他里面只有一件棉质的长袖衫,说实话,以波兰目前的天气,秦春晓既不穿皮草也不穿羽绒服,实在是让人怀疑他会不会冻感冒。

  但秦春晓无比自然地将书揣怀里,提着拔罐工具走人,走之前拍了拍陆玄冬的脸:“我走咯。”

  陆玄冬闭着眼睛,应了一声。

  陆云琛送他到门口,即使出了有暖气的房间,秦春晓也完全没有异样,看起来很抗寒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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